州官放火
拼 音: | zhōu guān fàng huǒ |
解 释: | 州官:一州的长官。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 |
出 处: | 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 |
示 例: | 无 |
成 语 故 事: |
北宋时期,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,因他名“登”,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“登”字同音的字,否则治罪。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,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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